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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暑期工生态调查

发表于:2009-04-29 22:33:41   点击: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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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暑期工的最后夏天)

2007-08-21 09:32:30 来源: 新世纪周刊(北京)

民工荒使工厂转向在校学生,他们未满18,甚至不到16,连《劳动法》也不适用

暑期工 被忽视的群体

梁晓雯,一个聪慧的16岁少女,在这个夏天永远地离开了她的亲人。她死后,家人代她领取了135元的工钱。她本想在暑期的这段打工,能为她挣够新学期的学费。现在,躺在冰柜中的她再也不用担心学费的事了。

像梁晓雯这样暑期出来打工的中学生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多来自贫困家庭。一些“掮客学校”将他们组织起来运送到深圳、东莞等地的工厂,而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工厂老板们也向这些学生工敞开了热情的怀抱。在老板们眼里,他们比一般工人听话,更重要的是,还要廉价得多。

也许人们很难想到,暑期工在这些地方飞快的GDP增长中有一份不能抹杀的贡献。东莞劳务市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些暑期工,“东莞至少有一半企业工厂开不了工”。

这些暑期工大多未满18周岁,一些甚至未满16周岁,成了变相的童工。就在梁晓雯离世的前一天,另一位16岁的河源少年在做工中失去了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他们没有劳动合同,甚至无法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待遇,但工厂不会因此减低他们的劳动强度。

暑期工究竟有多少很难测算,一个保守的估计是超过500万。其中有中学生,更有大学生。然而大量事实说明,在这个明显弱势的群体里,大学生维权的能力不比中学生更强。

自认倒霉,成了他们面对侵权时的无奈选择。根据现行法律,暑期工与雇用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他们权益受损时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暑期工显然是被忽视的群体”,法律界人士说。在充斥大量劳资纠纷的社会,暑期工的问题也许很容易被搁置一边。

最后的夏天

■本刊记者/刘炎迅 (发自广东茂名、东莞)

大暑后第四天,闷热,无风。

茂名市人民医院内,在连续几日的昏迷后,梁晓雯终于停止了呼吸。守护的医生瞟了眼已成一线的心电图,为这个16岁的少女写下最后的生命记录:“7月27日,病毒性脑炎,继发肺炎,医治无效,已死亡。”

若不生病,梁晓雯此时应该和她的众多同学一起,在普笙集团有限公司喷漆车间里做着暑期工。这些家境贫穷的学生,都盘算着利用这个暑假来打工赚钱,应付新学期的学费。

次日,远在东莞清溪镇的谭月华得知女儿死讯,痛不欲生。她和众家属认为,正是工厂高强度的加班工作,让梁晓雯一病不起,最终不治而亡。

初病

7月6日,星期五,梁晓雯坐在流水线边,不停地给滑动而过的音箱外壁打砂。这是个简单的工作,她需要做的,是拿着磨砂的工具将音箱的毛坯外壳打磨平整。

她不停地咳嗽,身子还不时发抖,一旁的工友陈海茵问她:“感冒了?发烧吗?”梁晓雯抬起右手揉了揉太阳穴,皱着眉说:“不知道,这几天都有些发冷,头也疼得厉害。”“你去请个假,到医院看下吧,不要硬撑着了。”

梁晓雯摆摆手,“现在每天都要加班,哪有时间啊,请假出去,要被扣钱的”。她回过身子,继续打砂。

下午,梁晓雯抖得更厉害了,“眼睛没神,动作也慢了”。陈海茵等几个工友一起来劝她,“扣就扣吧,身子要紧,你去看医生吧”。已经非常虚弱的梁晓雯终于离开自己的岗位,去找车间当班班长请假。

“班长竟然不同意,梁晓雯也没有争辩,低着头又回去打砂了。”陈海茵回忆说。

次日,梁晓雯继续打砂。晚饭时,陈海茵发现晓雯蹲在地上。由于怕冷,梁晓雯套了两件衣服,外面还罩着一件长袖的校服。“夜里11点,她差点昏倒在流水线上。”陈海茵看不下去了,找到班长。班长见此情状,便批了假。

已是深夜,梁晓雯提前离开车间,回到宿舍,盖起被子睡觉了。“她想闷一身汗,或许明天就有精神了。”陈海茵说。

中考快到了。听说 “华南机电工程学校”在大量地招收暑期工前往深圳,每月850~900元。这让茂名市第十一中学的很多学生感到兴奋,初三(2)班有二三十人报了名,其中就有梁晓雯。

同样兴奋的还有其他学校的学生。山阁中学初三(7)班的梁雨平、梁碧婵因为“家里没钱”,也报了名。

6月20日至22日,全市统一中考。考后的第二天,24日晚,报名外出做暑期工的学生在山阁中学校门口集合。

出发前,带队的钟晓敏老师突然说,不去原定的深圳,改去东莞,这让很多学生不满。钟晓敏后来作了让步,中介费少收20元。

晚上7点多,车开了。上车前,学生们交了85元车费和80元中介费。

6月26日,这些学生们被带进位于东莞清溪镇的普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这是一个代工音箱的企业。经过老工人简单的介绍,这帮学生工各自进入岗位,打砂、喷尘、穿导线、挑次品。梁晓雯的工作是“打砂”,上夜班。

按照厂里的规定,暑期工有白班和夜班两种。每天,早上8点,这些年少的暑期工开始工作,11点20分休息,半小时后继续工作,直到下午4点45分,再休息半小时,继续工作,至晚8点收工。8点之后的时间算作加班。

夜班的工作时间是,晚上8点20分至晚11时20分、晚12点至次日凌晨3点、凌晨3点20分至早上8点。

带队老师承诺的工资是每小时3块钱,包食宿。在校方与厂方签订的协议中,来自多个学校的学生们都成了“华南机电工程学校”的学生,他们的暑期工成了“实习”。

律师说,从性质上看,机电学校的行为已经属于劳务中介性质,其组织学生打暑期工必须得到学生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用工方的劳动部门的合法手续。这些学生属于未成年工(大于16周岁小于18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只能上白天班,而且一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而童工(小于16周岁的)更是不能招收。

冷漠老师

第二天是7月8日,周日。一早,梁晓雯裹在被子里还在发抖,脑门上却一头汗水。陈海茵和邓再浩、苏伟兰等工友感到很紧张,邓便去找带队的龚老师,“我跟他讲,晓雯病得很重,该去医院看看。龚老师却很不耐烦,说话很硬,‘感冒多大的事,要带你们带她去看病!’”

16岁的邓再浩回忆此事时一脸愤怒,“我们这些学生是他带到工厂里做暑期工的,出了事情他怎么能不管!”

那天,另一名暑期工梁建第二次去找龚,但龚还是没动,“一脸冷漠”。

晚上8点多,苏伟兰下班回到宿舍,看到梁晓雯蹲在宿舍门口的花圃旁,一直发抖。又去找龚老师,得到的答复是 “没钱!”这时,另一位名叫李万才的暑期工也来找龚,想向龚借钱去看脚,得到的答复也是没钱。

苏伟兰、陈海茵等人于是各自掏出身上的零钱,决定带梁晓雯去3里路外的医院买药。为了不出意外,16岁的苏伟兰喊上了同龄的暑期工蓝火娣同行。梁建怕她们赶夜路不安全,再次去叫龚老师,但龚还是没动。李万才又上去喊,仍然无果。

苏伟兰、蓝火娣、李万才等人带梁晓雯去了工厂附近的下围医疗站。去医院的路上,梁晓雯走路的脚步很沉。“看病花了60元,买了些药,晓雯身上只有18元5角,我掏了50元,让她买药。”苏伟兰事后说,那天买了药,梁晓雯坚持将仅有的18元5角塞进苏的口袋,并说:“剩下的,我以后再还你。”

生于1991年5月29日、刚满16岁的梁晓雯第一次出远门。以前,她的足迹没有踏出过茂名市,“连茂名市其他的县市都没去过”。

在中考过后、上车之前,梁晓雯甚至没有回城里的家。梁晓雯没有告诉家里任何人,偷偷地提着床上的被子、一个红胶桶、一个枕头和几件衣服,第一次出了远门。

爷爷以为梁晓雯回县城的家了,而父亲梁平则以为梁晓雯在镇上伯父家。三天后,梁平接到女儿从东莞打来的电话:“爸,我来打暑期工了。”梁平很吃惊,“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梁晓雯说,“不用担心,有老师带队”。怕电话费太贵,梁平甚至没问女儿打工的工资是多少,就挂了。

梁平知道,女儿一直想靠自己的能力赚高中学费,不忍心给家里带来更大的负担。今年春节后的一天,梁晓雯突然跟弟弟谈心,要他用功读书,她自己的学费不用家里操心,她会去外面打工赚钱。

梁平一直认为女儿太小,很单纯,不放心她独自外出,梁晓雯仅有的几次打工,也是跟着母亲谭月华在茂名县城里做些钟点工。

8月13日,在清溪镇金龙工业园区内,普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课长廖献文接受了《新世纪周刊》的采访,“早在6月中旬,华南机电学校的校长梁政升带着钟老师和龚老师来到我们厂,他们看到我们工厂各方面条件不错,说有一批学生要来勤工俭学,希望提供打短工的平台。正好我们也缺工,便同意了,但是要求他们提供学生的户口本。事后我们才知道,他们的学生并非自己学校的学生,而是从各地招来的学生。当时我们和他们签订了协议,约定所有前来做暑期工的学生,在工厂期间的生活由他们两位带队老师负责”。

恶化

7月9日中午,梁晓雯吃完药后,躺在床上,高烧不退。 “她把门窗都关了,怕光;我们不能靠近她一点点,说有风;走路不能太大声,更不准说话,怕声音;她脸色发白,一直在抖,怕冷,却全身是汗。”陈海茵回忆说。

陈海茵感到有些害怕了,她和另一名暑期工赖润娣去找龚老师,“龚老师问,‘去看医生了吗?’我们说‘看了,没好’。龚老师就要我们通知晓雯家里人”。陈海茵很气愤,她觉得龚老师太不负责任,这个时候该带着梁晓雯去住院了。

陈海茵拨通梁家电话,梁晓雯的大伯梁生在那头说,“我让梁凯去看看”。梁凯是他女儿,梁晓雯的堂姐,在东莞打工。“我那时也没有想到晓雯病得那么重了!”梁生事后说。

这天晚上10点,梁凯匆匆赶来,接梁晓雯去横沥医院住院。“我看着晓雯被她姐姐接走。”陈海茵没有想到,这一眼,竟是诀别。

当晚,在横沥医院,梁凯陪着梁晓雯做了各种检查,“却查不出病因,急死了。”梁晓雯发烧,一个晚上都没退,“一直在39度左右”。

梁凯只好给家里挂了电话,“病情很严重,快来人啊”。当晚零点,梁生和弟弟梁成坐长途大巴,连夜从500公里外的茂名赶到东莞。

“孩子是被老师带队去的,是在厂里生的病,学校和厂方都应该负责。”梁生看到重病在床的侄女,非常心疼,“从小跟着我长大的!我一定要给晓雯讨个说法”。次日一早,梁生打电话给带队的龚老师,要他拿点钱过来。龚说没有。

14日,爷爷梁瑞群借了5000元到横沥,交给医院。梁晓雯已经神智不清,在“手舞足蹈”,医生不得不用绑带把她绑住。事后证明,梁晓雯的疯癫是病毒性脑炎的典型症状。

在横沥医院的病床上,梁晓雯已经昏迷不醒,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

医生劝家属赶快转去东莞市人民医院。但因为手头无现金,交不起入院费,一家人只好在18日晚上10点,连夜将昏迷中的梁晓雯从横沥医院转院至500多公里外的茂名市人民医院。

梁晓雯生病期间,梁生、梁成先后两次找到普笙集团有限公司,希望能得到一点医疗费。“那个姓廖的负责人说不知道晓雯的事,他说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由带队老师负责,老师根本就没有通报他们”。

8月13日,在位于清溪镇金龙工业园的普笙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接待室内,公司行政课长廖献文,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对《新世纪周刊》讲述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7月16日,梁晓雯的爷爷梁瑞群和大伯父梁生来厂里找我,我当时正在深圳,通过电话和他们交流,同时出于谨慎,我又打电话给梁政升校长,梁政升在电话中对我说,‘学生已经离开工厂,与你我无关,再说感冒小病,死不了人’。随后我又打电话给梁晓雯的爷爷和伯父,让他们在厂里等我,我从深圳赶过去,但是下午5点多,我赶到厂里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

“7月17日,来了两个律师。律师把梁晓雯的病历等医院证明材料给我看,彼此交流了几句,律师便离开了。我又打电话给梁政升,却发现他手机已经停机,后来通过钟晓敏老师,得知梁政升的另一个手机,拨通了,我对他说,‘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出钱帮下梁晓雯。我出2000元,你出2000元作为慰问金’。梁政升不同意,还说,‘你太紧张了,小事而已’。”

8月12日,《新世纪周刊》致电梁政升,要求采访,但梁称“没空”。

据了解,7月31日前,梁家人没要到一分钱。对此,廖献文的说法是,梁的家人一直没提供医疗费用的清单,厂方更不能确定来人是否就是梁的家人,“我们总不能把钱随便给人家”。

死亡

18日凌晨5点,梁晓雯入住茂名市人民医院。

次日下午4点,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病毒性脑炎、继发性癫痫、肺炎。因病情恶化,现已病危。我院正全力抢救。”

“我当时签字的手在发抖,眼泪不住地淌!”梁晓雯的母亲谭月华说,“那时,医生对我们讲,即使保得住性命,孩子也会是疯疯癫癫的,持续的高烧,她的脑神经已经坏了。”

在茂名市人民医院,梁晓雯嘴里插着呼吸机送氧;吃东西要用管子插进胃里,只能灌点汤。她一天的医疗费是3000多元。梁家人一天天借,一天天交。270元一瓶的炳种球蛋白,医院里没有,梁家人从外面的药房买来,最多时一天输六瓶。

在ICU病房,梁晓雯一直昏迷着。唯一与她交流的,是连通身体的呼吸机及其他各种维持其生命体征的医疗仪器。

26日,谭月华和梁生等几名家属离开茂名赶到东莞清溪镇,打算找工厂谈赔偿的事情。下午3点,谭月华和廖献文、梁政升等人展开对话。廖和梁政升提出共同支付5000元,给梁晓雯治病。梁生愤怒了,“死条狗都不止5000元”。

一直谈到下午5点多,三方仍然没能达成一致。廖提出,明天继续谈。

“为了保证第二天谈出结果,我连夜去了趟茂名。”凌晨4点,廖开车前往茂名,一早8点多,他来到茂名市人民医院,看到了病床上的梁晓雯,“当时医生说,孩子不行了”。

午饭后,廖又开车回到东莞清溪镇,想与正在此地的梁家人进一步沟通。廖还在路上,正在清溪镇上的谭月华等梁家人已经紧急返回茂名。下午3点50分,他们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茂名市人民医院打来的,“梁晓雯已经死了!”

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梁晓雯头上都戴着冰帽,烧一直未退。瘫痪在家的梁平无法赶往医院,只能通知姐姐,找了一套衣服,去给女儿换上。

两岁时,梁晓雯随父母从老家茂南区山阁镇山阁村搬到了城区。父亲梁平是茂南区山阁镇供销社的售货员。当时家境尚好。

1996年10月9日,一场强台风突袭茂名。台风中,一棵刮倒的大树砸向梁平,压断了他的腰椎,导致其骨盆以下全无知觉。11年后的今天,梁平的双腿已经完全萎缩,像枯木般僵硬。8月11日,在茂名市茂南区大园南路的一间简陋的租住房内,梁平掐着自己的腿,“你看,一点知觉都没有”。

11年来,家庭的重担压在梁晓雯母亲谭月华的肩上。这个农村妇女每天都要出去打零工,每月赚来几百元钱,贴补家用。此外,家里每月可以依赖的固定收入是梁平的退休工资435元和低保180元。

2002年4月,梁晓雯户口转到了山阁镇上的伯父梁成家。几年来,她一直寄居在那里,跟爷爷、伯父住在一起,在那里升入初中。

放学后,梁晓雯就帮着伯父干点农活。老师也经常说晓雯是个乖孩子。她的同学则说,梁晓雯喜欢“管闲事”,喜欢帮助人,去学校的路上,看见枯木挡道,她会扒开到路边;有人自行车上掉东西下来,她会帮忙捡起。

令同班同学梁春梅折服的还有梁晓雯的好人缘:“有时候,一起出门,不时会有人跟她打招呼,我都不知道她怎么会认识那么多人。”

8月11日,在山阁镇的家中,梁春梅提起梁晓雯,显得很伤感:“她是个特别幽默的女孩子,在班里经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不了局

7月30日,梁生接到廖献文电话,让他到东莞,商谈关于梁晓雯医疗费的补偿事宜。次日早上8点,梁的家属再一次赶往东莞。

在这个商谈中,梁家人和工厂以及学校签订了一个协议。这份协议显示,为了使梁晓雯(乙方,代理人梁平)得到及时治疗,普笙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决定赞助乙方医疗费……甲方同意资助乙方医疗费用3万元。“华南机电工程学校”则一次性支付梁家2.5万元。签订这份“赞助医疗费”的协议时,已在梁晓雯死后第四天。

廖的想法是,让事情尽快过去,快刀斩乱麻。梁平一开始并不同意,“人活着的时候不肯出钱治病,人死了倒还来赞助医疗费?”但他表示很无奈,“我就怕这个学校是个假的,到时人跑了一分钱都得不到”。

当日晚7时,在梁政升支付2.5万元后,谭月华突然想起了女儿的工资,“孩子的工钱还没有结吧?”梁正声又掏出135元,叫谭月华在工资单上签名。

谭问,女儿都干了10天,怎么这么少?在谭的理解中,按每月900元,应该有300余元,但没有人向她解释。

梁生有些恼,“人都死了,才肯给这么点钱,还追问这一两百块钱有什么用”。

7月20日,梁春梅等十余名暑期工因不满16岁,被普笙公司辞返。按照学校与厂方的协议价,他们得到了700元左右的工资。8月10日,在东莞劳动部门要求下,工厂辞返了最后一批百余名打暑期工的学生。但按照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得到了2000左右的工资。8月13日,廖献文面对《新世纪周刊》坦言,“我们在使用未满18岁的暑期工上存在违规行为”。现在正是生产旺季,清退了那么多的暑期工,厂子里很缺工,“若不是接受你的采访,今天晚上我还要到各个超市门口派发招工传单”。

谭月华至今念念不忘的是,女儿为什么只有135元工钱。廖献文解释说,厂里发工资是后一个月发前一个月的工资,135元是梁晓雯6月26日至30日5个夜班的钱,55个小时,165元,扣除了她进厂时买工衣和头巾的30元钱。

7月份,梁晓雯还干了6个夜班。推算下来,200元左右。这便是梁晓雯最后的劳动价格。

8月11日,在山阁镇梁晓雯的房间里,爷爷梁瑞群坐在桌前,望着孙女生前用过的书本,发呆。

在摆放书桌的那面白粉墙上,画了一个很大的长方框,框里写着“生死簿”三个大字,那是梁晓雯生前留下的,为什么要写这个,爷爷和伯父都不知道。

在一本给同学的留言册里,梁晓雯露出了她开朗幽默的性格:“希望你们以后做了董事长或其他的官,可别忘了提拔我哦!如果是厕所董事长那就免了。”

伯父家离城里的家10公里。只有星期六,或者星期天,梁晓雯才能回家一趟,帮忙做家务。

2007年春节前后,寒假,母亲去做钟点工。给别人搞家庭卫生。梁晓雯提着桶、清洁工具,也跟着去。母女俩清洁一套房子可以得到30元。运气好的话,接到面积大一点的,会得到50元。

梁生说,女儿一直很能吃苦,很懂事。她尽量给家里减轻负担,并想继续升学,因为即使出外打工,“初中文化的人都不要了”。

在梁晓雯的笔记本里,记载着她的信念:“找到一个永远更新更快更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她坚信“明天会更好”。

父亲梁平瘫坐在长椅上,捧着一叠女儿的奖状,喃喃自语:“这是1500米比赛获的奖……三级跳远得的名次,那是物理知识竞赛的奖状……还有,你看,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多好的孩子……”

8月8日,梁生去学校领回了梁晓雯的初中毕业证。其实早在7月7日,梁晓雯请病假那天,她的毕业证就制作出来了。

但她却永远看不到了。此刻,她孤独一人,静静地躺在殡仪馆的冰柜中。

东莞暑期工生态调查

■本刊记者/刘炎迅 (发自广东东莞)

“没有庞大的暑期工市场,东莞至少有一半企业工厂开不了工”

梁晓雯离世的前一天,7月26日凌晨1点左右,16岁的河源少年小伟(化名)永远地失去了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他也是一名暑期工,出事时,他正在东莞市谢岗镇斗星电子厂操作一台注塑机。

在东莞,未成年的学生暑期工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群落,活跃于各家工厂车间。他们怀着锻炼自己或者赚生活费的目的离家进厂,往往遭遇劳动强度过大、不签劳动合同、被中介公司欺骗等等棘手的问题。

8月9日,东莞市劳动部门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全市共有34家企业共招用学生暑期工2402人,16家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38人。

暑期工存在的同时是东莞GDP的增长,2007年,东莞GDP增长率预期目标确定为15%,这相对2006年19%的GDP增速,放缓了4%的要求,但仍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数量庞大的暑期工为这座经济高速增长的城市做出了特殊贡献。

“不只我一家”

“现在我们厂里没有一个未成年的暑期工,全清退回家了,但是你到工业园里的其他工厂看看,哪一个没有大批暑期工!”普笙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课长廖献文8月13日说。

廖所言非虚。此前的6月13日,东莞市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东莞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涉嫌雇佣童工生产奥运纪念品一事展开调查。

8月13日,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东莞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内,工人们正在秩序井然地忙碌着。该工厂对面是东莞市利特文具有限公司。

2006年7月,作为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成功获得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特许生产合同”,特许生产奥运纪念文具商品。由于订单较多,人手紧缺,今年2月2日至2月8日,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将所接的部分订单的包装和贴标签工序发包给了街对面的东莞市利特文具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利特文具有限公司在接到加工任务后,以每工每天20元的报酬,在当地临时聘请了12~13名五六年级的小学生进行了为期6天的加工工作。这种事情在当地几乎成为普遍现象。据报道,就在一个月前,500多名四川省仪陇县大寅中学的初中生,被学校以实习筹集学费、半工半读的名义组织来到东莞,在石碣镇的整隆连接器厂每天工作长达14个小时。

东莞市劳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郑春泽介绍,他们近年来一直没有放松对企业违规使用暑期工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去年,他们曾在一次摸底调查中查明,仅广东罗定一地,就至少有200多名孩子利用暑期在东莞打工。

廖献文说,普笙集团有限公司一共有1000名左右的正式工人,这段时间正值生产旺季,严重缺工,便决定招收百余名学生工。他坦言,要想在短时间内找到近百名工人很难,“现在很多工人都愿意到长三角那边干”。

招工广告满天飞

那些学生仔不同于成年人,缺少社会经验,没有很强的维权意识,不会出现与厂家对着干的情况,被工厂欺负了都不知道怎么讨说法,再说,很多学生仔家里穷,自己也想打工挣钱。”一位当地人说。

近年来,在珠三角,特别是在东莞,缺工早已不是新鲜事。广东省劳动部门曾对全省303家企业进行用工定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一年内,广东省六成企业严重缺工。2006年广东省劳动力市场需求为729.92万人次,而求职者只有482.24万人次。

与往年情况不同的是,去年广东劳动力市场在面临“技工荒”的同时,“普工荒”问题也初露端倪。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有59.41%的企业缺乏普通工人。

在东莞东坑镇、清溪镇的街头,随处能见到招工小广告,大都写着:“16岁以上,学历不限,生熟手不限。”有的还附带一句:“欢迎老工人回厂。”

清溪镇劳动局综合办公室一位李姓副主任介绍说,现在东莞工人的流动性非常大,有经验的工人常常供不应求,各家企业工厂之间,都会不停互挖墙角。

一位劳动部门的人士分析,现在东莞乃至整个珠三角的企业薪酬普遍缺乏吸引力,招工很困难。2005年4月份,东莞市将市各类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74元,2006年的9月份又将这一标准提高到694元。“但是事实上,有些企业的员工待遇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这些企业表面上将员工的底薪待遇提高了,却变相以各种不合情理的名目收取各种费用,例如,卫生费、宿舍管理费等,把实际该给员工的薪水变相地剥削。有的企业则是把本应是员工福利的伙食补贴、住房补贴或者全勤什么的都算在了底薪里面。”

东莞东坑镇,家祥电子厂的一位负责人说,7月22 日前的半个月,他们四处广散招聘暑期工的单子,“实在缺人,每年到这个时候,都要依仗着大量的暑期工来撑住局面,要不然很多订单没法如期完成”。前几日他们成功招来80名暑期工。

和家祥电子一样,前段时间,东莞沙岭毅力电子厂、油甘铺开心制衣厂、毛织公司等众多企业都在如饥似渴地招聘暑期工。往年的经验告诉他们,能否大量招募到暑期工,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在每年一度的订单旺季旗开得胜。

一位当地劳务市场的工作人员说:“没有那么庞大的暑期工市场,东莞至少有一半企业工厂

开不了工。”

监管之难

在东莞的诸多企业里,超时加班成了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东莞市20000余工业企业中,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的不超过4%。

2003年,在长三角招商引资增长最快的时候,以深圳、东莞为代表的珠三角开始出现了所谓的民工荒。从2004年开始,民工荒开始影响到有些企业的正常运转,而2005年和2006年这两年,民工荒基本上演绎到了极致,许多效益好的企业都很难找到直接生产员工,只好通过关系网联系各地的职业学校。

在“梁晓雯事件”发生后,当地劳动部门一度被指“老爷”作风。这让清溪镇劳动分局副局长李秀莲感到很委屈。

“有天晚上谈到这件事,李局长眼眶都红了”,办公室副主任李德文说,事件发生后,局里领导承担没有严密监管之责,做了检讨,但现实的情况是,局里仅有的人员编制远远不够满足监管辖区1000家企业的需要,“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

李德文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东莞每个镇都是中小城市规模,就清溪镇劳动分局来说,加上后勤人员也只有23人,每个人都是身兼数职,单就处理源源不断的劳动信访、举报案件,工作已经非常繁重。

每年这个时候,整治企业违规使用暑期工便是当地劳动部门的工作重点。今年6月18日,分局向各用人单位发出通知,并在镇里电视台连续播了一个月,要求严禁使用童工,合法使用未成年工、暑期工等;但没有想到,违规使用暑期工引起的恶劣事件,仍在眼皮底下发生。东莞市劳动局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也认为,该监察大队才十几位工作人员,但整个东莞市有两万多家企业,即便加上各地分局的人员,人手调配仍然会有一定困难。

伴随暑期工的法律问题也无法回避。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刘建荣律师说,对学生为主体的“暑期工”,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并没有纳入《劳动法》调整范畴。

李秀莲说,劳动部门在监察中掌握的尺度是:如果被招用的学生不满16周岁,即认定使用童工,要按照法律规定全部清退,送达其监护人身边,并对企业进行处罚;如果已满16岁不满18岁,则只能要求厂方按照未成年工的标准做好保护工作。

利益的链条

■本刊记者/刘炎迅 (发自广东茂名、东莞)

在这个利益链条上,中介公司、“掮客学校”、企业各取所需,暑期工成为脱落的一环梁晓雯和她未成年的同学们,在被拉往东莞之前,就先“预支”了部分工钱(中介费)。学校充当了“打工掮客”,而隐身背后的劳动中介公司则与华南机电学校这样的“掮客学校”分得一杯羹。

世纪周刊》获得的一份东莞劳动局内部材料中显示,在今年,除了往东莞普笙集团有限公司输送了近百名学生暑期工,茂名市华南机电学校联合专门的职业中介公司,还组织了200多名中学生进入深圳宝安旺盈彩盒厂、深圳松岗迪丽嘉有限公司、深圳公明帝闻电子厂和惠州、丰兴等地的模具厂打暑期工。

资料显示,目前在茂名一地,这样的“掮客学校”不下百家,他们都在做着类似的掮客生意。在前往距离茂名市区20多公里外的电白县和茂港区交界处的路上,挂出了不少横幅,内容多是说“组织学生打暑期工多是非法行为”,“希望学生不要上当”等。

中介公司

8月11日,粤西茂名,受台风帕布的影响,全城飘起绵绵细雨。

官渡二路的“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招生办公室门前,显得格外冷清。卷闸门半拉着,办公室里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在闲聊。迎着门的那面墙上,挂着“定点培训单位”的牌子。这是该校与深圳等企业“校企合作”的证明。

《新世纪周刊》获得的该市茂南区劳动局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6月23日,梁政升接到深圳一家职业介绍所电话,对方称东莞普笙集团有限公司急需暑期工。

此后,梁政升四处张罗,很快从茂名本地,以及邻近的广西诸多县城招募来300多名学生。这些学生很快被分批输出,梁晓雯他们的落脚点便是东莞普笙集团公司。

在这里,深圳的那家中介公司成为工厂与华南机电工程学校这样的“掮客学校 ”的中间纽带,它只负责将工厂的招工信息提供给“掮客学校”。梁晓雯和她的同学上车之前,每人交了80元的中介费,这是他们一个月打工工资的十分之一。以此推算,300名学生的中介费是24000元。深圳那家职介所的“提成”是每人50元。

至此,中介公司完成了它们的利益诉求,接下来的表演就交由“掮客学校”去完成了。

“掮客学校”

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派出两名“老师”,带队进工厂管理学生。“老师”的工资由厂方支付,每月800元,另由厂方提供食宿。

据《新世纪周刊》调查,“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是一间民办性质的职业培训机构,与其类似的学校茂名共有100多家,一般归劳动部门管理,“其中很大一部分(学校)都存在着组织外校学生去外地打暑期工的情况”。

因为梁晓雯的病亡,该校组织的300名初中学生前往东莞、深圳等地打暑期工进行超强劳动遭媒体曝光。当地茂南区劳动分局副局长苏世新表示,“华南机电工程学校”这一行为被他们认定为从事非法职介,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

早在2005年4月,茂南区劳动局已经批准该学校更名为“茂名市茂南机电职业学校”。但不知何故,该校招生办公室的招牌上仍一直沿用以前的校名,在与普笙公司签订的协议中,使用的也是“华南机电工程学校”的印章。

“都是一些猪仔学校、掮客学校,乱得很!”茂名一位当地人说。在当地,这是很普遍的看法。这些职业培训学校在招生时一般是“撒网捕鱼”,即寄发信件或通知书,或是“熟人介绍”。所有的操作几乎成一条流水线。学校与厂方“挂钩”,名曰“校企合作”,暑期工以“社会实践”或“实习”的名义被运送到工厂。

企业老板的小九九

8月10日,在东莞市清溪镇劳动分局的要求下,茂名市山阁中学的梁雨平、梁碧婵等近百名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暑期工被普笙公司辞返。

因为劳动部门的介入,工厂给他们计算的工资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和东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4.12元/小时。加班工资算150%,为6.18元/小时;双休日加班算双倍,为8.24元/小时。

梁雨平约45个工作日,领到了2500元工资;梁碧婵约40个工作日,领到1836元。

而早在7月20日第一批被辞返回家的梁春梅,感到了不满,她因为未满16岁,被工厂辞返时,厂方只按照3元/小时的标准给她计酬。这与梁雨平他们第二批辞返回家的暑期工存在很大的工资差,“怎么能使用双重标准?”

据了解,在学生们进厂前,厂方与“华南机电工程学校”签订了一份总的协议后,并没有与学生们逐一签订劳务合同。协议表明,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正是3元/小时。

东莞清溪镇劳动分局的一名负责人说,如果是一般工人,这样的工资约定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而对于这种未成年的暑期工,则没有相关规定。

而对于厂方来说,相比于招收一个成年工,暑期工要便宜不少。100个暑期工一个月可为厂方节省的工资在几万。

在接受采访时,大多数企业将热衷于招收暑期工的动机归咎于劳工短缺,“现在招工好难啊”。

而在清溪镇劳动分局有关负责人看来,企业招收的暑期工可节省的工资,对一家大企业来说,从表面看不算大头,但是其隐性的利润空间却是惊人的,“如果招不到人,完不成订单,企业损失更大;如果有更多的暑期工弥补这一劳工缺口,企业就能制造更多的利润”。

用清溪镇劳动分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德文的话来说,“企业主都是想着用最低的支出完成最大的利润收入,在劳工短缺背景下的利益追求,这些企业一般很少愿意提高薪资待遇以吸引成熟工人,而是将宝押在暑期工身上,纷纷铤而走险,毕竟有庞大的学生群体等着来打工、赚学费”。

为缓解用工短缺,包括东莞、深圳等城市在内的珠三角的各地劳动部门,都在试图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面向劳动力市场。“但这毕竟还是市场的事,行政手段没法过多干涉。长三角的工资待遇比珠三角高些,其中有一个原因,是那边更多的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而珠三角仍存在大量技术层级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样的企业本身的利润空间就不高,自然工人的薪资待遇也就高不起来。”一位劳动部门的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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